“田部長,你們的廣告款什么時候才能到位?我們雜志今天就要簽樣付印了,如果不能到位只有改在下期刊登了?!?/P>
“對不起,我們總經理出差飛機誤點,還沒回來,只要他一簽字我們馬上辦?!?/P>
“又是這樣啊,你們不能找個副總簽字嗎?”
“不行的!集團有規定,上了2000元的開支都要總經理簽字……”
每次接到這樣的電話,美味食品集團媒介公關部部長田甜都感到非常無奈。對方急,她更急。然而她們都還不算最著急的人,生產上缺一種特殊的配料,采購部的人等簽字急得直跺腳。
飛機整整晚到了2個小時,當趙總經理下午4點走進辦公室的時候,等他簽字的人已經排成一溜小隊。趙總邊問邊審核,他問得非常詳細,簽一個報告少則5分鐘,多則半個小時。
田甜等不得了,她直接擠到趙總面前:“趙總,雜志社那邊馬上要簽樣,如果不及時打款這期就上不了廣告了?!?/P>
趙總抬頭望了她一眼,說:“急什么?沒看見生產部等米下鍋嗎!我們花錢還怕打不著廣告,喊他們等著,不行我們換家媒體?!?/P>
“但是趙總,這家是業內影響力最大的雜志,而且下期正好是我們的旺季……”還沒容田甜說完,趙總揮揮手,意思叫她別嚷嚷了。
田甜更加郁悶,集團集中管理,因為簽字而影響廣告投放已不是一兩次了。而且管理層對廣告投放的理解還停留在“我花錢,看我愿意”的層面上。田甜開始考慮自己是否有繼續留在這里發展的必要。
點評:相對花一分錢都要經過總經理甚至董事長審批的企業而言,這個企業已經算是不錯的了(竟然有2000元的審批權哦!哈——)!有果必有因,企業發展到這一步,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:發展瓶頸、下屬無能、員工離心……其實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!反過來講,讓這樣的企業老板授權乃至放權,對他來講確實是件太痛苦的事情(毋寧死?。?,只不過,你既然選擇了這種方式,就不要再把罪過推到下屬和員工們的身上——這樣對組織發展的害處至少會小一些。